昌宁:1至10月脱贫攻坚“五级联动”监督平台共受理群众诉求1823件

发布时间:2018-11-26 07:52:59   来源:保山市纪委

自脱贫攻坚监督执纪问责“五级联动”监督平台建立以来,昌宁县纪委监委采取有力措施,实现县、乡、村三级信息联动、办理联动,发挥“末梢监督”作用。今年1至10月,平台共受理群众诉求1823件,办结1822件。

平台录入严格按省纪委信访室制定的《脱贫攻坚五级联动监督平台信息录入工作规范》和《脱贫攻坚五级联动监督平台操作使用指导手册》PPT演示文稿,统一信息录入标准和规范每一件信息录入。紧盯发生在扶贫领域的贪污挪用、截留私分、优亲厚友、虚报冒领、雁过拔毛、强占掠夺、失职失责等问题情况,对胆敢向扶贫资金财物“动奶酪”的严惩不贷。

为提高群众知晓率,该县充分利用各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在醒目地点制作宣传橱窗,印制宣传材料广泛宣传,切实提高群众对脱贫攻坚监督执纪问责五级联动监督工作的认知度和知晓率。在全县13个乡镇分别设立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五级联动”诉求中心、124个村(居)委会设立诉求工作站,按规定及时在平台对扶贫领域诉求及时规范录入,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同时,明确县纪委分管信访工作的副书记主抓,信访室、党风室具体负责,乡镇纪委书记分级抓好平台的工作格局。配齐配强平台管理员、监督员、录入员,明确1名乡镇工作人员负责指导监督所辖村(居)委会的信息录入工作。县纪委信访室坚持每天对录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乡镇纪委负责审核录入问题的办理情况,对解决问题不力或者整改不到位的,及时启动问责;村监委要配合乡镇纪委开展日常监督工作,紧盯群众反映的问题是否得到认真解决。

此外,将平台运用情况纳入全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对不报、漏报、虚报和迟报群众诉求及对群众诉求重视不够、推诿敷衍、逾期未办结的,按照相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建立定期通报制度,按季度及时将13乡镇信息录入情况进行全县通报,进一步促进各单位高度重视脱贫攻坚“五级联动”群众诉求工作,及时解决群众诉求。(倪慧芳)